迎难而上征战死亡之海对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初(6)
正是由于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会战,使得中国石油成为西部大开发的先锋。
(四)是“骨头”还是“肥肉”
1993年,我们决定在塔里木盆地划出几块勘探程度相对较低的区块与外国公司合作开展风险勘探,进行国际招标。
塔里木石油勘探对外开放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中苏合作方式进行的。1950年中国和苏联两国政府签订《中苏关于在新疆创办中苏石油股份公司协定》,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批中外合资企业之一的中苏石油股份公司在迪化 (乌鲁木齐)成立。1952年开始在塔里木盆地的库车、喀什地区进行石油勘探,直到1954年末中苏石油股份公司结束。那时候正在冷战时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封锁我们,对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开放、搞技术合作是我们唯一的选择。通过与苏联开展合作,我们学习技术,培养了一批技术人才,像王炳诚、张毅这些石油界的老同志都是那个时期成长起来的。
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后,我们与西方技术发达国家交往日益广泛,技术合作增多。1983年中美合作队进塔克拉玛干沙漠进行地震勘探,这是中美两国在勘探作业上的合作。1986年第一期合同结束,我们感到这种合作有必要继续开展,又与他们续签三年合同,中美合作一直到1989年。
第三阶段是塔里木石油会战开始以来的对外合作。1989年1月13日,李鹏总理在听取塔里木盆地勘探情况汇报时,就明确了勘探开发工作的总方针:“主要依靠我国的队伍来干,自己进行勘探,自己开发油田,当然,我们不是闭关自守,还要搞对外开放,积极采用外国先进技术和装备,引进一些外国资金,还可以雇用外国队伍,聘请外国专家。”
我们引进外国的数字地震设备和计算机处理技术,钻机是国外进口的F-320-II系列(6000米)、E-2100电动钻机 (7000米)、C-2-II(7000米)、C-3-II(9000米),还有日本生产的S135钻杆、美国休斯公司的牙轮钻头、美国克里斯坦森公司的金刚钻头,以及相应的钻探配套设备、仪器。一些中外合资公司、外国技术服务公司进入塔里木提供专业服务,像麦克巴泥浆公司、英国IDF泥浆公司、中法录井公司等。斯伦贝谢公司有一个机构常驻塔里木,为我们提供专项技术服务,并且还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他们的垂直导向钻井技术,在塔里木钻井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1989年至1995年,有美国、英国、法国、联邦德国、加拿大、比利时、瑞士、挪威、意大利、日本、苏联等国的78个公司与塔里木开展技术合作或提供技术服务。塔里木对外签订合同307项,总金额近2.2亿美元,用于购买国外先进的勘探开发设备和技术。塔里木先后与美国阿莫科石油公司、英荷壳牌石油公司、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等合作进行了有关项目的科学研究。
塔里木石油会战一直是对外开放的,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是我国陆上石油对外开放的先行者。而正是这种开放的格局,使我们一直跟踪世界石油勘探开发先进技术,及时引进和消化吸收,促进了石油会战的高水平、高效益。
1993年10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第131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授予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专营权,并对外国合同者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规定;明确“陆上石油资源”是指蕴藏在陆地全境 (包括海滩、岛屿及向外延伸至5米水深的海域)范围内的地下石油资源,为开展国际招标和一系列双边谈判提供了法律依据。
经过几年工作,我们对塔里木盆地地质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在塔北、塔中地区取得了一系列新的重要发现,后备战场接替有了现实的基础。同时随着勘探开发的进展,开展了各种基础设施和后勤基地建设,交通通讯条件有了很大改善,这些都降低了勘探的风险程度,创造了有利于对外开放合作勘探开发的条件。为了加快塔里木盆地勘探开发进程,总公司决定划出部分新区,一方面动员大庆、胜利、大港、河南等油田参加勘探,另一方面对国际招标,进行合作风险勘探。
1992年9月22日,总公司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呈报《关于扩大陆上石油对外合作的请示》。1993年1月2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陆上石油对外合作,并分两种类型进行。一类是找油前景、地区条件比较复杂的地区,由中方与外国石油公司进行风险勘探与合作开发。另一类是提高老油田采收率的区块,由中方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开发,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原则上,陆上石油对外合作采取国际招标的办法,并可分为几轮对外国际招标。每轮对外国际招标的区块划分和招标安排,由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报国家主管部门审批。
文章来源:《中共党史研究》 网址: http://www.zgdsyjzz.cn/qikandaodu/2021/0311/468.html